劣幣驅逐良幣
又稱Gresham’s Law
比喻條件好的人事物被條件差的人事物所取代
1558年財政大臣Gresham曾上書Elizabeth一世
提到此概念
當時歐洲各國為了以同樣數量的銀
鑄造出更多的錢幣
會減少銀的比例
這時
當面額一樣的新舊錢幣一起在市場流通
人們會故意屯積舊銀幣
(將其熔化或是出口到其他國家)
所以在市場上
成份高的舊銀幣幾乎絕跡
也由於市場上流通的都是新銀幣
價值較低
結果導致物價大漲
在市場上
當競爭者用低價競爭時(假設一分錢一分貨,低價產品的品質較低)
很容易就會有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產生
此現象尤其容易發生在服務業
由於服務本身是無形的
看不到、摸不到
所以很難比較
如果購買特性又是屬於極少數購買
例如︰補習班(補了一家不太會補第二家,而且不會想補第二次)
這時情況更容易產生
另外
在公司裡
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
也很容易出現
尤其是當制度的設計與落實不當
最後好人才會選擇離開
舉例來說
做錯事不必懲處
做對事沒有獎勵
升遷不看績效
好的人才看在眼裡
自然不願意留下來
此外
面對劣幣驅逐良幣
問題其實比我們想像中來的複雜
在清朝時期
雍正皇帝即位後要改革幣制
原來鑄錢的材料是銅
但因為銅太軟
所以鑄錢必須含鉛
康熙年間銅和鉛的比例是六比四
由於銅錢比較有價值
(紋銀一兩兌錢七、八百文)
很多人會把銅錢熔解
將銅取出
所以銅錢逐漸減少
不利流通
後來雍正將銅和鉛的比例改變成五比五
這樣一來
人們就不太會保留銅錢做為他用
最後紋銀一兩回到兌換制錢一千文
銅錢開始流通
雍正故意要促成劣幣驅逐良幣
所以劣幣驅逐良幣看似不好
實際上未必不好
還要看使用的目的
同時
無論是自身企業或是競爭對手
無論是看起來比較優秀或是比較差勁的下屬、同事或上司
倒底誰是劣幣?
誰是良幣?
背後的問題其實沒有這麼簡單
也因此在管理上就變的更加複雜
劣幣驅逐良幣
有趣的法則
值得大家多多思考
加油!
張承

文章雖然短短,但仔細讀完心裡有滿滿的感觸。企業或公司留不住優秀的職員,除了感嘆伯樂沒有找到千里馬之外,最主要是一直都是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那就是錯把人才當奴才,卻又把明明是奴才的料當成人才在使用。真是可悲又可嘆呀!
人生在世短短幾個數十寒暑,我一直覺得在職場上做一天和尚就得敲一天鐘,畢竟除了盡本分外,自己的學習素質要提升,凡事都要化繁為簡有效率。不管有否被上面發現或重視,仍然要一步一脚印敬業樂群,才不枉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