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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責任,才有權力

今天早會時
同仁分享了一句話
「先有責任,才有權力」

由於多數同仁並非主管
也沒有太多的權力
所以當下很難體會這句話的意義

也因此,在回饋中
我講了兩個發生在我們公司裡的小故事
希望能夠增加大家對「責任」的感覺

有一次
宜蘭分公司遭小偷
一夜之間
所有電腦設備、零用金等都不翼而飛

當我抵達並到警察局做完筆錄後
董事長問我
這筆損失該如何處裡

按公司規定
設立分公司必須裝設保全
如果有裝設保全而產生竊案
員工不用承擔損失

偏偏宜蘭分公司當時為了省錢
沒有裝設保全
所以這筆錢必須由主管買單

由於設立該分公司的主管已經離開
不可能跟他進行索賠
而我們這些主管到過現場幾次
竟都沒發現沒裝設保全
所以,當下我回應董事長
這件事應由相關的主管負責出錢

最後,60幾萬的損失
就由董事長、副董、我
以及該分公司的負責人買單

第二個小故事發生在內稽內控制度的實施

有一次我跟財務長反應
「難道某些流程不能更有彈性嗎?」

財務長用半開玩笑的口吻跟我說
「當然可以,但是,只要出了事情,被抓去關的變成是你,我絕對很樂意通融,畢竟誰想讓人在背後批評。」

的確
我們可能會因為自己希望方便
拜託制定制度或是執行制度的人給予彈性
但確沒想過
當事者所需要擔負的責任有多大

身為公司內許多單位的法定負責人
我能感同身受
我也會擔心同仁沒有依法行事
導致最後產生民事或刑事的糾紛

當有了這層顧慮
在設計制度時
當然會格外小心
也因此
勢必犧牲一些彈性

「先有責任,才有權力」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夠真正感受到這句話的意義

不過,我相信
在組織裡
當同學真正感受到自己所負起的責任
甚至真正承擔過自己所應負的責任
這時,你就會有權力

加油!

張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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