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奏鳴曲-員工承諾與義務

 

前一陣子吃早餐翻閱報紙時

看到「東京奏鳴曲」電影的簡介

當下即隨手記錄下來並提醒自己要找時間觀看

 

「東京奏鳴曲」一開始

以日本某大公司

為了精簡成本

而將總務部門移到中國大連作為開場

(因為一位日本人的薪水,能抵換三位「優秀」中國人的薪水)

透過一位46歲的失業經理-佐佐木龍平

描繪出流浪上班族瞎晃的悲哀

(每天西裝筆挺地出門、到公園排隊領免費便當、手機設定自動聲響、到職業介紹所排隊、到圖書館看書打發時間、甚至有人壓力大到自殺...)

 

其中有一幕

龍平到一家公司去應徵

面試官比他年輕

直接問到「你有何專長能力能夠在現場馬上表現出來

龍平提到他很會唱歌

後來硬是ㄠ到他的人際關係很好

最後面試官用修辱的語氣

要求龍平將筆當成麥克風現場唱歌

 

對於劇中家庭議題的描繪

以及最後導演藉由二兒子彈奏月光曲來詮釋重生

在此不做討論

 

我想以這部電影作為破題

與大家談到「公司對員工的承諾」

以及「員工對自己競爭力提升的義務」

 

東京奏鳴曲中所描繪的現象

無論在日本或是台灣都在發生

 

對於年輕同仁來說

比較不會去思考中年失業的問題

但是當哪一天

大家當上了高階主管甚至是最高主管時

在面對中年下屬的裁員議題

到底該如何面對

這是有心成為高階主管的年輕幹部

可以預先思考的議題

 

面對這個問題

我認為公司必須對員工有所承諾

同時員工對自己競爭力的提升也應有義務

 

生命中有許多巧合

早上A君提到

他深深覺得

公司是否給予員工承諾

以及承諾本身的兌現程度

將會影響員工的忠誠

(這裡的承諾除了指薪資獎金外,還有對工作權的保障)

 

昨天B君忽有所感

她認為對公司來說

自己還不算是個人才

因為她雖然自認是位盡忠職守的工作者(我深表認同)

但她的附加價值與不可替代性卻很低

她並未擁有屬於自己的競爭力

 

公司對員工除了要做到不可不教而殺

也應該將同仁未來的競爭力放在心上

平時就要對員工的學習成長有所要求

 

同時,員工對自己競爭力的提升也應負有責任

畢竟到了30幾歲40幾歲還沒建立自己的專業(或管理能力)

這點員工自己也責無旁貸

 

最後

為了不不教而殺

所以在實務上應該要幾次(給予多少承諾)

此外,當為了教導員工

而面臨將犧牲其他員工以及股東的權益時

背後該如何拿捏

這些問題

都再再考驗著主管們的智慧

也值得大家深思

 

有機會

大家不妨找「東京奏鳴曲」這部電影來看一下

 

加油!

 

張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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