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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聘不到新人是否該自請處分?

一位主管因為部門久聘不到新人而自請處分
我在權衡完利害關係人可能的想法
以及背後可能衍生的問題之後
決定通過該懲處案
並且在公告之前
找了相關利害關係人(尤其是平行單位的主管)
進行面對面的說明與溝通

過程中
我當著大家的面
詳述了該主管決定自請處分的動機

該部門主管認為
遲遲應徵不到新人
不但增加了該部門其他同仁的loading
也使得決策以及工作品質上產生了瑕疵
進而對公司的獲利造成了影響
這是他要自請處分的第一點理由

此外
該主管自覺他對部門同仁的要求很高
並且平常就灌輸同仁要有當責的觀念
對於遲遲應徵不到新人
這是部門主管本身的責任
如果他不對自己懲處
無法對下面的同仁交代

接著
我跟大家說明
為何我必須要在會議上跟大家佈達這件事
主要的原因在於
過去沒有這樣的懲處
一紙公告出去
每個人的解讀會有很大的不同

尤其是對於平行單位的主管來說
大家以後可能會想
如果自己遲遲應徵不到新人
是否也應該要比照辦理

為了避免大家有這層顧慮
我特地說明
每個單位在聘任新人的急迫程度以及難易程度不同
因此不可以用同樣的標準來看待

但是
我們也不能因為要求不同
就完全沒有激勵措施(鞭子也是一種激勵措施)
如果適當的懲處能夠促使大家更努力進行招募
我們是否也應該採用

透過在公開場合理性的溝通
大家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
雖然還存在著些許的差異
但至少也降低了未來問題發生的機會

在回家的路上
該主管跟我說
其實他以前在過去的單位裡
就曾經因為應徵不到新人
而被主管記支大過

當下他完全沒有覺得
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相反的
他知道自己必須對最終結果負責
沒有任何理由與藉口

而且
在被記過之後
他更努力地招聘新人
之後不久
他就達到之前主管所設定的招聘目標
最後
該主管也將記過所罰的錢
全數還給了他

從這個故事裡
我想要突顯一個重點
我們都認為自己已經很努力地在做每一件事
但如果給予蘿蔔或是鞭子之後
我們會更努力地做好每件事情
那是否代表我們之前其實還不夠努力

如果這樣的論點成立
久聘不到新人是部門主管的責任
遲遲應徵不到新人
該主管是否也應該自請處分

加油!

張承

p.s.1 最後大家可以思考一個問題,如果你是老闆,面對有招募新人壓力的部門,你願意忍受他多久招募不到新人,一週、一個月、兩個月、還是一季?如果你是老闆,該主管多久還沒招募到新人你會主動懲處?甚至乾脆換掉該主管?(在我認識的主管中,一個月就算久了。)

p.s.2 你要自請處分,還是等主管處分你,甚或是等主管換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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